本報訊(記者任學光)為強化沿街單位及商戶自覺維護市容環境衛生的自律行為,日前石家莊市政府辦公廳專門下發通知,要求沿街單位門前劃分責任區,就環境衛生、門前秩序、立面整潔實行“三包”,履行“三包”義務不到位將受罰。
  據瞭解,適用“門前三包”範圍的是石家莊市城區範圍內道路兩側的黨政機關、企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、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組織(以下簡稱責任人)。
  沿街單位(門店)“門前三包”責任區的前後範圍為:自臨街建築立面至便道路緣石(冬季掃雪範圍,自臨街建築物牆根至道路中心線)。 左右範圍為:與左右相鄰責任人界線之間地段。責任範圍不明確或者有爭議的,由所在地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確定。
  根據通知要求,“門前三包”分為包環境衛生、包門前秩序、包立面整潔。
  通知要求,責任單位負責清掃地面,清除垃圾、落葉、紙屑、果皮等廢棄物。實行垃圾袋裝,按照所在地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規定時間和指定地點投放;門店內自備廢棄物容器,放置在門檻以內。負責雨後及時清理責任區附近水井口的雜物,保障排水暢通。負責雪後及時清理責任區內積雪。
  在門前秩序方面,責任單位不得進行占道加工、露天燒烤、店外擺賣、宣傳促銷、散髮廣告等違章占道活動。同時,負責清理責任區的違章占道經營行為。不得設置落地燈箱、落地廣告等。不得擅自堆放物料、搭建建築物、構築物和其他設施。
  同時,負責及時清理和制止在建(構)築物、樹木上亂張貼、亂塗寫、亂刻畫、亂懸掛行為。門匾字號、霓虹燈、顯示屏、夜景燈光、捲簾門、遮雨棚等應當按規定設置,並保持整潔規範。
  (原標題:沿街單位實行“門前三包”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fbkujkzzl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